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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第1/2页)
这会祁瓒的老乡、老同学兼未来老婆的学妹被这么抹黑,几人早就按耐不住了,纷纷打开电脑就准备把那发帖造谣的人骂出翔不可。 只是帖子被管理员删得太及时了。 众人没有得到发挥的机会,这会才想起来这帖子开头说是转载自隔壁体院的,几人又顺着网线摸了过去体院的论坛里找到了刚才丁沫浏览过的那个帖子。 真正的战场来临了! 光乔光一人盖楼留言就足足刷了30条,顺便把那些留言针对丁沫的全部顺着回复骂了一遍,当然他们人文学院的骂人还不需要使用什么违禁词。 好在体院那边的bbs访客注册一下也能留言,没能因为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失败。 奋战了一夜的宿舍三人,第二天一睡醒就急匆匆打开电脑看看体院那边有没有和他们对喷。 只是对喷还没看到就发现了了不起的东西。 “卧槽!”乔光叫出了口。 第96章 惩治造谣之人2 乔光的叫声引起了祁瓒等其他三人的注意,纷纷围了过去看向他的电脑屏幕。 在那条编造丁沫谣言的帖子下面,有一条因为点击率过高而置顶了的回复,说是回复,其实就是贴了几张图片,但是点开一看就知道事情精彩了。 图片是一份文件的扫描件,开头就是大大的三个字“律师函”。 后面的内容大抵上就是在陈述委托人丁某被他人编造谎言,故意抹黑,被恶意侵害个人名誉。 现在律师已经收集取证到发帖人和评论里恶评人的ip地址,并且这些ip地址均为同一个。 发帖人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已经涉嫌构成诽谤罪。 请发帖人站出来公开道歉,不然委托人就将报案并且起诉。 不仅如此文件里还插入了各种截图作为证据,回帖人相同的ip地址也被列了出来。 “额,丁师妹,我能说她啥?”乔光看完这封律师函,也有点语塞。这真是强有力的回击啊,不管如何律师函一出,谣言自破,帖子里全是在议论这个的。 但是,这算不算杀鸡用牛刀了呢? 祁瓒是这会才知道有这么个帖子的,他扯开乔光,坐了下去,仔仔细细认真的看了一遍里面的内容。 然后眯起了眼睛。 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这是一个普法成功的公民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在法律制度还在逐步完善的2001年,又是大学里的学生哪里懂这些? 丁沫都很遗憾这会还没有《网络安全法》,公安机关对于网络犯罪还没有专门的规定。现在她也只能用律师函去吓唬吓唬他们了,毕竟请那律师连夜写律师函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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